盤后5公司發(fā)回購公告-更新中
海川智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海川智能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及2024年5月21日召開的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用自有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額度合計人民幣3億元。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授權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議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東大會召開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及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上刊登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016號)、《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015號)、《關于擬用自有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10號)及《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022號)。 一、購買國債逆回購的基本情況 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購買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國債逆回購產品,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國債逆回購資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體情況如下:
同時,在以上決議授權范圍內,公司根據(jù)經營情況使用閑置自有資金繼續(xù)進行國債逆回購投資,現(xiàn)就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二、投資收益與風險及風險控制措施 1、國債逆回購投資收益 由于國債逆回購利率遠高于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國債逆回購投資具有明顯的收益性。 2、國債逆回購投資風險 市場風險: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環(huán)境的影響較大,當國內外經濟形勢發(fā)生變化時,相應的匯率和利率等市場價格出現(xiàn)波動,可能會對公司開展國債逆回購投資業(yè)務產生一定影響;利率風險:國債逆回購投資業(yè)務在初始成交之時利率即已鎖定,收益大小也已確定,因此在逆回購到期日之間市場利率波動對已發(fā)生的交易沒有影響;履約風險:公司擬開展的國債逆回購投資業(yè)務,系采用標準券方式的質押式回購交易,不存在履約風險。 3、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chuàng)業(yè)板股票上市規(guī)則》、《公司章程》等法規(guī)制度的要求進行投資。 (2)公司將結合生產經營、資金使用計劃等情況,在授權額度內合理開展國債逆回購投資,并保證投資資金均為公司閑置自有資金。 (3)獨立董事、監(jiān)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yè)機構進行審計。 (4)公司董事會負責根據(jù)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的情況下,利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國債逆回購投資活動,進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閑置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資產回報率, 增加公司收益,優(yōu)化資產結構,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2、目前在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國債逆回購產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靈活、收益相對較高等優(yōu)點,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在適當?shù)臅r機參與投資,既可實現(xiàn)較高的收益,也能確保公司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資金不受影響。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授權期限內購買國債逆回購明細:
注: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閑置自有資金進行國債逆回購尚未到期的金額合計為10027.40萬元。 【15:52 正和生態(tài)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正和生態(tài)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2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12)。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回購公司股份實施期限的議案》,同意將公司股份回購實施期限延長6個月,延期至2025年8月22日止,即回購公司股份實施期限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的《關于延長回購公司股份實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08)。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積回購公司股份604,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29%,回購最高成交價格為8.2元/股,回購最低成交價格為7.81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899,138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上述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2:13 依米康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依米康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依米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臨時會議、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及股票回購專項貸款(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3,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6,000萬元(含))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5.78元/股(含),不超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決議前 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實際回購價格由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層及其授權人士在本次回購實施期間結合公司股票價格、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確定);回購股份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及/或股權激勵;回購股份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以下簡稱“《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指引第 9號》”)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450,0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0.56%,最高成交價 15.00元/股,最低成交價 14.0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36,025,470.60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回購規(guī)則》《指引第 9號》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2:13 星源材質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星源材質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深圳市星源材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5年 4月 16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六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及股票回購專項貸款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本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10,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2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4元/股,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和回購金額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和回購金額為準?;刭徆煞輰嵤┢谙逓樽怨径聲徸h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3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于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實施情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并于 2025年 4月 24日披露了《回購報告書》。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尚未開始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實施回購。 二、其他說明 公司將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回購方案,于回購期間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02:13 康達新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康達新材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康達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和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議案》,并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08)。公司擬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10,000萬元人民幣(含)、不高于20,000萬元人民幣(含)的自有資金及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5.00元/股(含)?;刭徆煞莸膶嵤┢谙逓樽怨径聲徸h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ǎng)及《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刊登的相關公告。 一、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 規(guī)定,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 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現(xiàn)將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8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9,400,7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3.0985%,最高成交價為10.3元/股,最低成交價為8.17元/股,成交金額為87,516,166元(不含交易費用)?;刭弻嵤┣闆r符合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 其他說明 1、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2025年3月4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37,388,405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9,347,101股)。 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中財網(wǎng)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