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17公司發(fā)回購公告-更新中

時間:2025年04月07日 23:40:20 中財網(wǎng)
【23:37 順豐控股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順豐控股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進展
繼 2024年 4月 26日完成 2024年內第 1期人民幣 10億元的回購方案后,基于對未來發(fā)展前景的信心和對自身價值的高度認同,順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 2024年第 2期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億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10億元,本次回購股份的種類為公司發(fā)行的 A股社會公眾股份,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51.02元/股(實施權益分派除權除息調整后價格),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

公司自 2024年 4月 30日起開始實施回購。2025年 4月 7日,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 A股股份 2,499,000股,回購總金額約為人民幣 100,975,115.00元(不含交易費用),回購股數(shù)占公司目前總股本 0.05%,平均成交價為人民幣40.41元/股(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 41.2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人民幣 39.33元/股)。

截至 2025年 4月 7日,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 A股股份 23,270,358股,回購總金額約為人民幣 858,983,465.88元(不含交易費用),回購股數(shù)占公司目前總股本 0.47%,平均成交價為人民幣 36.91元/股(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 41.2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人民幣 33.79元/股)。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時間進行回購股份的委托:(1)開盤集合競價;(2)收盤集合競價;(3)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

3、公司回購股份的價格低于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4、關于回購事項具體內容及歷史進展詳見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5月 6日、2024年 6月 1日、2024年 7月 2日、2024年 7月 20日、2024年8月 1日、2024年 9月 3日、2024年 10月 9日、2024年 11月 2日、2024年 12月 3日、2025年 1月 3日、2025年 2月 6日、2025年 3月 5日及 2025年 4月3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 A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國林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國林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青島國林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票用于出售。本次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本數(shù))且不超過人民幣6,000萬元(含本數(shù)),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5.50元/股(含本數(shù))。本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 3個月。具體內容詳見于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03)、《回購報告書》等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5-005)。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2,205,7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1.1986%,最高成交價為14.7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2.20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29,998,205.00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購方案的規(guī)定。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交易價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回購指引》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華如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華如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北京華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26.00元/股(含)。

按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4,000萬元,回購股份價格上限26.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 1,538,461股,約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0.99%;按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下限人民幣2,000萬元,回購股份價格上限26.00元/股進行測算,預計可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 769,231股,約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0.49%,具體回購股份的金額、數(shù)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刭彿桨妇唧w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的《回購公司股份報告書》。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公司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在自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1,560,000股,占公司當前股本的 1.0009%,最高成交價為24.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9.38元/股,成交總金額為33,505,317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及回購股份價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結合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業(yè)務規(guī)則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九洲藥業(yè)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九洲藥業(yè)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2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
預計回購金額10,000萬元~20,000萬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305.87萬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0.34%
累計已回購金額4,061.62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13.00元/股~13.85元/股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浙江九洲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并于2025年3月22日披露了《浙江九洲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司將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后續(xù)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0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含),不高于人民幣2億元(含),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及《上海證券報》披露的相關公告(公告編號:2025-006、2025-007)。

二、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305.87萬股,累計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34%,成交的最高價為13.85元/股,最低價為13.00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為4,061.62萬元(不含交易費用)。

鑒于公司存在前次股份回購計劃,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884.8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99%,其中578.98萬股為公司前次回購計劃實施期間累計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步長制藥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步長制藥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27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
預計回購金額5,000萬元~10,000萬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3,653,430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0.33%
累計已回購金額5,393.11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13.86元/股~15.06元/股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山東步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金融機構回購專項借款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社會公眾股份。在本次回購股份價格上限 23元/股的條件下,按照本次擬回購股份金額下限0.5億元測算,預計可回購數(shù)量約為217.39萬股,按照本次擬回購股份金額上限1.0億元測算,預計可回購數(shù)量約為434.78萬股,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議案之日起不超過 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6日披露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67)、《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04)。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 442,9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 0.04%,購買的最高價為 14.27元/股、最低價為13.86元/股,累計支付的金額為6,183,097.00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至 2025年 4月 7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3,653,430股,已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33%,購買的最高價為15.06元/股,最低價為13.86元/股,累計已支付的總金額為53,931,055.65元(不含交易費用)。

已回購股份占比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瀘天化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瀘天化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開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6.09元/股(含本數(shù)),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202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2025年6月19日止)。具體回購股份的金額和數(shù)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金額和股份數(shù)量為準。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立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并披露了《回購報告書》。2024年7月15日,公司實施了首次回購,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購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4-49)。2024年7月25日,公司合計回購股份16,584,037股,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1.058%,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四川瀘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超過1%暨股份回購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50)。

依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一)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公司未實施股份回購。

(二)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23,595,637股,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505%,最高成交價4.595元/股,最低成交價3.44元/股,成交總金額89,052,211.8元(不含交易費用)?;刭徆煞莘舷嚓P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購方案之規(guī)定。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本次回購股份的回購價格區(qū)間、資金來源均符合回購股份方案的有關規(guī)定。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股份回購賬戶資金對賬單

【23:12 極米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極米科技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
預計回購金額15,000萬元~30,000萬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224.1737萬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 例3.20%
累計已回購金額18,352.70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66.50元/股~116.93元/股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2024年9月30日,極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83.39元/股(含),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56)。

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議案》,同意將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人民幣 83.39元/股(含)調整為人民幣116.98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9)。

二、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6.4494萬股,占公司總股本 70,000,000 股的比例為0.09%,購買的最高價格為116.93元/股、最低價格為107.99元/股,支付回購股份的金額為722.65萬元(不含手續(xù)費、過戶費等交易費用)。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24.173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 70,000,000股的比例為3.20%,購買的最高價格為116.93元/股、最低價格為66.50元/股,累計已支付回購股份的金額為18,352.70萬元(不含手續(xù)費、過戶費等交易費用)。

注:以上數(shù)據(jù)計算在尾數(shù)上如有差異均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上述回購事項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頂固集創(chuàng)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頂固集創(chuàng)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東頂固集創(chuàng)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通過了《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等相關公告,于2025年3月13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購報告書》。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公司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自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公告。

現(xiàn)將回購公司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4,103,5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0%,最高成交價為7.23元/股,最低成交價為6.4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27,649,614.00 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首次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 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上海萊士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上海萊士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從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擬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 2.5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5億元(含),擬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9.55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數(shù)量以回購股份方案實施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情況為準?;刭徠谙拮怨蓶|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如果觸及回購股份方案提及的相關條件時,回購期限提前屆滿。公司于2025年 2月 14日召開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股份回購方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5年 1月 14日、2025年 2月 15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現(xiàn)將公司股份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2025年 4月 2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數(shù)量為 8,299,91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13%,首次回購股份的最高成交價為 7.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7.0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58,555,083.60元(不含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詳見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截至 2025年 4月 7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股份 15,649,85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24%,最高成交價為 7.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6.6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108,426,420.12元(不含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本次公司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回購價格均未超過股份回購方案約定的回購價格上限。公司股份回購的實施符合公司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帝奧微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帝奧微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4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待董事會審議通過后 12個月
預計回購金額10,000萬元~20,000萬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499.58萬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2.02%
累計已回購金額10,048.26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16.96元/股~26.22元/股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日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自有資金及股票回購專項貸款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價格不超過 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回購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詳見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和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

二、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 3個交易日內予以公告。現(xiàn)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4月 7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 4,995,778股,占公司總股本 247,500,000股的比例為 2.02%,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26.22元/股,最低價為 16.96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100,482,556.75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三、 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同興達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同興達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深圳同興達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擬使用自有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全部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股份回購方案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股份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1.56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5,000萬元(含本數(shù)),不超過人民幣40,000萬元(含本數(shù)),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刊載于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的《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3)和《公司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74)。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回購股份占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 3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3,248,140股,占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的0.99%,最高成交價為15.0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3.78元/股,成交總金額 47,429,590.26元(不含交易費用)。

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4,656,800股,占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的1.42%,最高成交價為14.23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3.39元/股,成交總金額63,765,243.82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7,904,940股,占公司現(xiàn)有總股本的2.41%,最高成交價為15.0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3.39元/股,成交總金額111,194,834.08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購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瑞康醫(yī)藥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瑞康醫(yī)藥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瑞康醫(y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瑞康醫(yī)藥”)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銀行專項貸款資金及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0,000 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0,000 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4.5 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回購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實施期限為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11月 11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的公告》(2024-036)及《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7)、2024年 12月 12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48)。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1,429.114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95%,最高成交價 3.08元/股,最低成交價 2.93元/股,成交總金額 4,285.7768萬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 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南山鋁業(yè)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南山鋁業(yè)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12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待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 12個月
預計回購金額300,000,000元~600,000,000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25,357,400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0.22%
累計已回購金額96,853,000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3.33元/股~4.08元/股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山東南山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 2024年 12月 11日、2024年 12月 27日召開了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第十一屆監(jiān)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 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于注銷并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3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6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6.24元/股,回購數(shù)量不低于 4,807.69萬股(含)且不超過 9,615.38萬股(含),具體回購數(shù)量及金額以回購結束時實際交易情況為準?;刭徠谙逓樽怨竟蓶|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即自2024年 12月 27日至 2025年 12月 26日。

具體詳見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2日和 2025年 1月 7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山東南山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編號:2024-070)和《山東南山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01)。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截至目前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自 2025年 4月 1日至今,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2,999,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 0.03%,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3.36元/股,最低價為 3.33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10,005,014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公司股份25,357,4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 0.22%,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4.08元/股,最低價為 3.33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96,853,000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進展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康達新材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康達新材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康達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次會議和第五屆監(jiān)事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議案》,并于2025年1月18日披露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08)。公司擬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10,000萬元人民幣(含)、不高于20,000萬元人民幣(含)的自有資金及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資金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5.00元/股(含)。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ǎng)及《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刊登的相關公告。

一、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 規(guī)定,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 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F(xiàn)將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3,440,5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1.1340%,最高成交價為9.9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8.46元/股,成交金額為32,301,740元(不含交易費用)?;刭弻嵤┣闆r符合公司股份回購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 其他說明
1、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2025年3月4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為37,388,405股。公司每五個交易日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未超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之日前五個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計成交量的25%(即9,347,101股)。

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中遠海發(fā)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中遠海發(fā)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21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后 6 個月,且受限于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 2024年第一次 A股類別股東大會和 2024年第一次 H股類別股東大會通過 的回購的一般性授權的授權期限(即不 得超過下列兩者最早的日期:公司2024 年年度股東大會結束時;或公司任何股 東大會及H股、A股類別股東大會通過 特別決議撤銷或更改該等回購公司股 份的一般性授權之日)
預計回購金額(依照回購價 格上限測算,實際回購金額14,360萬元~28,720萬元
1
以后續(xù)實施情況為準) 
回購股份數(shù)量4,000萬股~8,000萬股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6,922.05萬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 比例0.51%
累計已回購金額17,534.75萬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2.12元/股~2.80元/股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中遠海運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并于2024年11月13日召開
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中遠海運發(fā)展以銀行專項貸款及自有資金回購股份的議案》和《關于公司回購 A股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了《中遠海發(fā)
2
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購報告書》,本次回購股份數(shù)量4,000萬股-8,000萬股,回購股份全部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
本。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關公告。


二、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2025年4月1日至7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A
股股份300.05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02%,購買的最高價
為2.34元/股、最低價為2.12元/股,支付的總金額約為人民幣664.45萬元(不含交易費用)。

截至2025年4月7日,公司已累計回購股份6,922.05萬股,約
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51%,購買的最高價為2.80元/股、最低價為2.12元/股,已支付的總金額約為人民幣17,534.75萬元(不含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及公司股份回購方
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項
公司將持續(xù)提升產(chǎn)融服務專業(yè)能力,不斷深化“產(chǎn)融結合,以融促
產(chǎn)”,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增強投資者回報,提升自身競爭力、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努力實現(xiàn)對投資者長期持續(xù)穩(wěn)定的回報。


【23:12 順博合金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順博合金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 股份回購方案概述
重慶順博鋁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 11
月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專項貸款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員工持股計劃或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9元/股(含),按回購價格上限和回購資金總額下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約為555萬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fā)行總股本比例為0.83%;按回購價格上限和回購資金總額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約為
1,110萬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fā)行總股本比例為1.66%,具體回購股份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刭弻嵤┢谙拮怨镜谒膶枚聲诙宕螘h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

本次回購方案詳見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發(fā)布在巨潮資訊網(wǎng)
(www.cninfo.com.cn)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76)。

二、 股份回購實施進展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
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應當自該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公告?,F(xiàn)將回購公司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4月 3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
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數(shù)量為6,700,820股,累計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占公司總股本的 1.00%,最高成交價格為 6.80元/股,最低成交價格為6.33元/股,支付總金額為人民幣44,143,863.60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三、 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
易的委托時間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重
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
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12 畢得醫(yī)藥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畢得醫(yī)藥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回購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8
回購方案實施期限2025年2月24日~2025年8月23日
預計回購金額5,000萬元~10,000萬元
回購用途□減少注冊資本 √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用于轉換公司可轉債 □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961,398股
累計已回購股數(shù)占總股本比例1.06%
累計已回購金額47,657,964.56元
實際回購價格區(qū)間47.25元/股~53.30元/股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上海畢得醫(y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于2024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jīng)理戴嵐女士的《關于提議上海畢得醫(y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購公司股份的函》,提議公司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已發(fā)行的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提議公司再次回購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4-049)。

公司分別于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2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屆監(jiān)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及2025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72.30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6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wǎng)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公告編號:2025-022)、《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30)。

上述提議、審議的時間和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

二、 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7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回購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F(xiàn)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961,398股,占公司總股本90,882,948股的1.06%,與上次披露數(shù)相比增加0.34%,回購成交的最高價為 53.30元/股,最低價為 47.25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7,657,964.56元(不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規(guī)定。

三、 其他事項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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