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后136公司發(fā)回購公告-更新中
【23:27 陽谷華泰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陽谷華泰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山東陽谷華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24年10月30日召開2024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4年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購的股份將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11.50元/股(含),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含),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因公司 2024年半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根據(jù)公司回購股份方案,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由不超過人民幣11.5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11.45元/股(含)。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2024年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將2024年回購股份方案的回購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11.45元/股(含本數(shù))”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20元/股(含本數(shù))”,將回購資金來源由“公司自有資金”調整為“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根據(jù)公司回購股份方案,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由不超過人民幣20元/股(含)調整至不超過人民幣19.93元/股(含)。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相關公告。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實施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實施本次股份回購。 二、回購期限過半尚未實施回購的原因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對上市公司不得實施回購情形的規(guī)定,公司因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不得實施回購。因推進發(fā)行股份及支付現(xiàn)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lián)交易事項,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暫未實施回購。 三、后續(xù)回購安排 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積極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同時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華圖山鼎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華圖山鼎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華圖山鼎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開了第五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擬使用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股份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 2.25億元,不超過人民幣4.50億元(均包含本數(shù)),最終具體回購資金總額以回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資金總額為準;回購價格不高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上限為127.91元/股;回購股份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25)。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回購公司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實施本次股份回購。 二、其他說明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衛(wèi)星化學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衛(wèi)星化學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衛(wèi)星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實施公司事業(yè)合伙人持股計劃或其他股權激勵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2億元(含)、不超過4億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29.50元/股(含)。按回購上限價格和擬回購金額的上、下限測算,預計本次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為6,779,661股-13,559,322股,約占公司目前已發(fā)行總股本的0.20%-0.40%,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18)。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2,300,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0683%,最高成交價為人民幣18.9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人民幣17.84元/股,成交總金額為人民幣42,190,0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方案,并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徐工機械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徐工機械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工機械”或 “公司”)于 2025年 4月 8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臨 時),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 資金或其他合法資金通過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的股 份將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超 過人民幣 360,000萬元(含),不低于人民幣 18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3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 購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 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過十二個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刊登在巨潮資訊 網(wǎng)(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臨時) 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5-05)、《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5-06)、《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報告書》(公告編 號:2025-07)。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以下簡稱“《回購指引》”)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 的,應當在事實發(fā)生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予以披露?,F(xiàn)將公司回 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進展情況 截至 2025年 5月 7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 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244,799,448股,占公司目前總 股本的 2.07%,最高成交價為 9.17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8.00元/ 股,成交總額為 2,142,008,003.67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既定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一)公司回購股份符合《回購指引》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 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 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回購 方案,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 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宏英智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宏英智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分別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9日召開了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擬使用自籌資金及專項貸款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用于后續(xù)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計劃。本次擬用于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36.53元/股?;刭徠谙拮怨竟蓶|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2025年4月14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5-013)以及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5-035)。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股份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未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二、回購公司股份的后續(xù)安排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擇機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相關 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山推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山推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山推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山推股份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含股票回購專項貸款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購的股份,在未來適宜時機將全部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股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5億元(含本數(shù)),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含本數(shù))?;刭弮r格按照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幣13.88元/股。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情況詳見公司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ǎng)的《回購報告書》(2025-033號公告)。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尚未買入公司股票,公司將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說明 公司正在積極推進回購專項貸款申請等相關事項,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擇機實施本次回購股份方案,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凱淳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凱淳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凱淳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于2024年7月1日召開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社會公眾股份(以下簡稱“本次回購”),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00萬元,回購價格上限不超過人民幣27.00元/股;回購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結束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5)等相關公告。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回購股份資金來源的議案》,同意將回購資金來源由公司自有資金調整為公司自有資金和/或專項貸款資金。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調整回購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25)。 一、回購股份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于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股份回購實施期限已過半;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暫未實施股份回購。 二、其他說明 自回購計劃啟動以來,公司持續(xù)關注資本市場的整體表現(xiàn)及公司股價走勢,公司股價大部分時間超過回購價格上限27.00元/股。綜合考慮二級市場的動態(tài)變化以及回購方案的相關要求,公司目前暫未實施回購操作。公司后續(xù)將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實施股份回購,并依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民生健康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民生健康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重要內容提示: ? 回購方案的實施情況: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杭州民生健康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 292,5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價為 12.0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1.83元/股,支付金額為 3,503,018元(不含交易費用)。 一、 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9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以自有資金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用于股權激勵?;刭弮r格不超過人民幣 19.80元/股;預計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 130萬-145萬股,預計回購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871.00萬元,具體以實際回購情況為準;回購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2025年 3月 31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04)、《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07)。 二、 公司實施回購方案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已累計回購股份 292,500股,占公司當前總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價為12.08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1.83元/股,支付金額為 3,503,018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項 回購期限內,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柳工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柳工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廣西柳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及股票回購專項貸款資金通過集中競價的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新一期的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金額區(qū)間為不低于人民幣 30,000 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60,000 萬元(含),回購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 18.20 元/股(含),該價格不高于董事會通過回購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 150%。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上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六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81)、《公司關于回購股份方案(第二期)暨取得金融機構股份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83)以及 2024年 12月 20日披露的《公司關于回購股份(第二期)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85)。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截至 2025年四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0日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進行首次回購,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35,910,510股,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即 2,019,240,914股)的 1.78%,最 高成交價為 11.6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10.62元/股,成交總額為 39,989.91萬元(不含交易費用)。 具體回購進展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4年 12月 21日、2025年 1月 4日、1月 10日、2月 7日、3月 5日、4月 3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的《公司關于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86)、《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第二期)比例達到 1%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5-05)、《公司關于股份回購(第二期)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1、2025-07、2025-09、2025-28)。 上述回購符合相關規(guī)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要求。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及集中競價交易委托時段等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說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瑞康醫(yī)藥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瑞康醫(yī)藥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瑞康醫(y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瑞康醫(yī)藥”)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銀行專項貸款資金及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 股),本次回購股份將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0,000 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0,000 萬元(含),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4.5 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限屆滿或回購完畢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實施期限為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11月 11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的公告》(2024-036)及《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機構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7)、2024年 12月 12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48)。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公司應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1,944.6517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1.29%,最高成交價 3.08元/股,最低成交價 2.75元/股,成交總金額 5,749.6012萬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 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 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招商積余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招商積余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招商局積余產業(yè)運營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24年11月28日召開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回購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銷并減少注冊資本,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4.90元/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0.78億元且不超過人民幣1.56億元,回購期限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公司已與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簽署《股票回購增持貸款合同》,公司回購股份資金來源中的自籌資金,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購貸款。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具體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累計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數(shù)量為1,425,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134%,最高成交價為11.61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0.44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5,856,924.46元(含印花稅、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既定的回購方案和回購報告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數(shù)量、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說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并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景興紙業(yè)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景興紙業(yè)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浙江景興紙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開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八屆監(jiān)事會第九次會議,于2024年11月19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使用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15,000萬元(含)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以不超過4.00元/股(含)的價格回購部分公司股份,回購的股份將用于轉換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 http://www.cninfo.com.cn)上《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4-079)。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在回購期間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具體情況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477%,最高成交價為3.50元/股,最低成交價為3.47元/股,成交總金額為2,088,976.00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回購方案中確定的價格上限4.00元/股。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購方案。 二、其他說明 1.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自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奧海科技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奧??萍?/a>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東莞市奧??萍?/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購專項貸款承諾函的議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24)。 公司計劃以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公司部分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4000萬元(含),不高于人民幣8000萬元(含);本次回購股份的價格不超過59元/股(含);回購股份的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在回購股份的期限內根據(jù)市場情況擇機做出回購決策并予以實施。本次回購的用途為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公司將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實施股份回購。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及集中競價交易價格、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等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及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牧原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牧原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4年 9月 2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回購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回購總金額不低于人民幣 30億元且不超過人民幣 40億元(均含本數(shù)),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58.60元/股(含本數(shù))。由于公司實施 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于 2024年 12月 30日調整回購股份價格為不超過人民幣 57.78元/股(含本數(shù))。本次調整后,按回購金額上限人民幣 40億元、回購價格上限 57.78元/股測算,預計可回購股數(shù)約為 6,922.81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1.27%;按回購金額下限人民幣 30億元、回購價格上限 57.78元/股測算,預計可回購股數(shù)約為5,192.11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95%。具體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shù)量為準。公司本次回購的股份將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實施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披露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4-061)、《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4-062)、《關于 2024年前三季度權益分派實施后調整回購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12)。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在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購進展情況,在每個月的前 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回購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首次實施回購公司股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9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5,254.20萬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 0.96%,最高成交價為 42.96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36.16元/股,成交總額為 210,974.10萬元(不含交易費用)。 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既定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后續(xù)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23:27 釩鈦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釩鈦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攀鋼集團釩鈦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股份將用于 實施股權激勵。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1億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2億元(含);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 4.30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股份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5-36)、《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37)。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 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本次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以集 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 3,800,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 0.04%,回購成交價均為 2.57元/股,支付的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9,766,000元(不含交易費用)。回購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回購價格未超過 4.30元/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購方案的規(guī)定。 二、其他事項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的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 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 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 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方案, 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中恒電氣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中恒電氣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杭州中恒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用于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本次回購的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2,5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23元/股,實施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3個月之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5)。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1,076,7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9%,其中最高成交價為14.1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13.34元/股,合計成交總金額為14,912,669元(不含交易費用)。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間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有關規(guī)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回購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公司審議通過的回購股份方案,結合市場實際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根據(jù)回購股份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上海萊士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上海萊士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上海萊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從二級市場回購公司股份,用于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擬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為不低于人民幣 2.5億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 5億元(含),擬回購股份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9.55元/股(含),具體回購股份數(shù)量以回購股份方案實施完畢或回購實施期限屆滿時實際回購情況為準?;刭徠谙拮怨蓶|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如果觸及回購股份方案提及的相關條件時,回購期限提前屆滿。公司于2025年 2月 14日召開 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上述股份回購方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分別于 2025年 1月 14日、2025年 2月 15日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關公告。 2025年 4月 2日,公司首次通過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股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股份進展暨首次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25)。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回購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39,129,85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59%,最高成交價為 7.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6.6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267,757,701.19元(不含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截至 2025年 5月 7日,公司通過股份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累計回購公司股份 46,729,752股,占公司總股本的 0.70%,最高成交價為 7.09元/股,最低成交價為 6.62元/股,成交總金額為 319,560,846.98元(不含交易傭金等交易費用)。 上述回購符合公司既定回購股份方案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 二、其他說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均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具體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份: (1)自可能對本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嘉麟杰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嘉麟杰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六屆監(jiān)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24年7月18日召開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于2024年12月13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六屆監(jiān)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幣2,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元(含)的自有資金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以不超過人民幣3.94元/股(含)的價格回購公司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回購的股份將用于注銷以減少注冊資本。 上述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和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 (www.cninfo.com.cn)和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日報》《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22)、《關于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61)。 二、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2023年修訂)》等相關規(guī)定,在回購股份期間,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過回購專用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實施回購股份3,872,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47%,最高成交價為2.61元/股、最低成交價為2.55元/股,成交總金額為9,987,924.00元(不含交易費用)。經(jīng)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確認,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注銷前述回購股份3,872,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0.47%。本次回購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購股份方案,本次回購尚未實施完畢。 三、其他事項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回購股份數(shù)量、回購股份價格及集中競價交易的委托時段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號——回購股份》相關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間內回購公司股票: (1)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fā)生之日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內; (2)中國證監(jiān)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時,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價格不得為公司股票當日交易漲幅限制的價格; (2)不得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票價格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進行股份回購的委托; (3)中國證監(jiān)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山東赫達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山東赫達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山東赫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25年 4月 15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已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回購股份全部用于轉 換上市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 5,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 10,000萬元,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 18.00元/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 2025年 4月 18日在巨潮資訊網(wǎng)(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13)、《回購股份報告書》(公告編號:2025-015)。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9號——回購股 份》等相關規(guī)定,公司在回購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 截至 2025年 4月 30日,公司暫未回購股份,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公 司將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說明 債券代碼:127088 債券簡稱:赫達轉債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將 在回購期間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3:27 躍嶺股份回購公司股份情況通報】 躍嶺股份公司發(fā)布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進展公告 ,內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發(fā)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權激勵。本次回購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500萬元(含)且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含),具體回購資金總額以實際使用的資金總額為準。回購價格不超過16.00元/股,該價格未超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份決議前三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150%,具體回購價格將綜合公司二級市場股票價格、公司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情況確定。按照回購資金總額人民幣 1,500萬元-3,000萬元,以回購股份價格上限人民幣16.00元/股測算,預計本次回購股份約為937,500股至1,875,000股,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37%至0.73%。本次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 12個月內。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25年 4月25日在《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wǎng)(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13)。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guī)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9 號——回購股份》的相關規(guī)定,回購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在每個月的前三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F(xiàn)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回購方案實施的進展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暫未回購股份,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公司將于首次回購股份事實發(fā)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事項 公司后續(xù)將根據(jù)市場情況在回購期限內繼續(xù)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中財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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